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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查查APP顯示,近日,蘇州高新區一饅頭店因生產經營國家禁止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行為及其從屬,遭到當地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罰。
具體違法事由為,經查,當事人制售的紅糖大棗饅頭、紫薯饅頭均使用過網上購買的復配甜味劑(蛋白糖),但該產品配料中含有發酵面制品不允許添加的糖精鈉。當事人因此被罰款金額2000元,并被沒收違法所得3562元。
據悉,“復配甜味劑”使用范圍不包括發酵面制品。風險信息顯示,已有多家餐飲店因在發酵面制品(饅頭等)添加復配甜味劑被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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