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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財立方 記者 段偉朵 實習生 許靜誼】國有經濟是經濟大盤的“穩定器”和“壓艙石”。 5月29日,河南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在鄭州舉行,《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監督的決定(草案)》(以下簡稱《決定(草案)》)提請審議。
河南省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主任委員劉荃作《決定(草案)》說明時介紹,黨的二十大報告明確要求“推動國有資本和國有企業做強做優做大”。近五年來,已先后有二十一個省(區、市)人大常委會出臺了加強國有資產監督的決定或者地方法規。2018年,河南省委印發了《中共河南省委關于建立政府向本級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制度的實施意見》,2019年省人大常委會印發了貫徹落實該實施意見的五年規劃,進一步明確了開展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監督的思路、方法和步驟,促進人大監督取得了明顯成效,但國有資產管理仍存在亟待解決的問題,比如國有資產大而不強,監管制度不夠完善等,省人大常委會有必要出臺國有資產管理方面的決定,推動問題的解決。
記者注意到,《決定(草案)》分為四個部分,共十八條。
關于人大國有資產監督方面,《決定(草案)》增加了國有資產分類的條款,明確政府報告國有資產的范圍,增強了監督的針對性。
關于省政府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方面,《決定(草案)》通過明確省政府及其相關部門職責任務、細化報告重點內容、增加報告編制質量要求,夯實了貫徹實施報告制度的基層基礎,著力推動報告制度更加規范有效。
關于省人大常委會審議報告方面,《決定(草案)》從程序和實體兩方面,對審議工作進行了規定,確保依法監督有據可依。
此外,關于建立健全相關監督機制方面,《決定(草案)》還規定了審計監督、財會監督、國資聯網監督和日常監督的內容,通過各類監督方式貫通協同,更好地提升人大國有資產監督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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