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的最后一天,國內汽車圈因為一份律師函,瞬間熱鬧起來了。
2月28日,網上流傳出了一張律師函。大致的內容是重慶某律師事務所受長安汽車委托,向吉利汽車發出的關于涉嫌知識產權侵權的告知函。
(資料圖)
該律師事務所稱,吉利汽車2月23日發布的吉利銀河“銀河之光”原型車,存在大量與長安汽車概念車、量產車型雷同之處。
因此,該律師所認為吉利汽車北京長安汽車許可,涉嫌大量抄襲長安汽車已發布車型的外觀,嚴重侵犯了長安汽車的相關知識產權,希望吉利汽車能夠立即停止侵權行為。
在車快評看來,長安汽車此舉就顯得有些小題大做了。縱觀當今車市,車輛在外觀設計上外觀相似的情況已經非常普遍。特別是全面進入新能源車時代后,這種現象也更是屢見不鮮。
即便是長安自己,難道就沒有模仿嗎?
拋開長安旗下的車型與雷克薩斯有著高度的相似度不說,即便是長安的車標,幾乎也都是在“山寨”謳歌。
說是模仿,倒不如說是照搬。所以以至于在今天,多人看到謳歌都會誤以為是長安汽車。
如果換了是沒有什么影響力的車企,這樣做倒也還說得過去,但長安不一樣。
長安汽車作為國內四大汽車集團之一,連續多年銷量超百萬輛。可以說在國內自主汽車品牌中,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
說到這,再提一下已經破產的眾泰。即便是有著“山寨之王”的稱號,但動態也只是模仿車型,車標的原創度還是蠻高的。
進一步說,即便綺麗真的是在模仿長安,那么模仿長安的又何止只是吉利一家?這一點長安自己也心知肚明。
那么問題來了,為何長安汽車只給吉利發了律師函?
根據車快評的猜測,這件事情和一個重量級的人物有關,他就是現任吉利汽車集團設計副總裁陳政。
在加盟吉利之前,陳政曾擔任長安汽車集團全球設計總監、長安汽車造型設計院常務副院長等重要職位。長安汽車旗下多款暢銷的車型的設計工作,他都有過參與。
看到這里,明眼人其實已經知道事情背后的真相了。
關于長安的這份律師函,吉利汽車也很快在2月28日發表了聲明,稱吉利銀河之光為吉利原創設計,完全不存在抄襲和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并表示對于散播的不實言論和行為,將會采取措施維護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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