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完善關聯申報和同期資料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2號)規定:“四、關聯交易主要包括: (一)有形資產使用權或者所有權的轉讓。
2、有形資產包括商品、產品、房屋建筑物、交通工具、機器設備、工具器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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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二)金融資產的轉讓。
4、金融資產包括應收賬款、應收票據、其他應收款項、股權投資、債權投資和衍生金融工具形成的資產等。
5、 (三)無形資產使用權或者所有權的轉讓。
6、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業秘密、商標權、品牌、客戶名單、銷售渠道、特許經營權、政府許可、著作權等。
7、 (四)資金融通。
8、資金包括各類長短期借貸資金(含集團資金池)、擔保費、各類應計息預付款和延期收付款等。
9、 (五)勞務交易。
10、勞務包括市場調查、營銷策劃、代理、設計、咨詢、行政管理、技術服務、合約研發、維修、法律服務、財務管理、審計、招聘、培訓、集中采購等。
11、” 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特點 關聯方交易是指在關聯方之間發生轉移資源或義務的事項,而不論是否收取價款。
12、關聯方交易是一種獨特的交易形式,具體表現在 ①關聯方之間進行交易在定價政策、結算方式及其支付手段等方面均可通過內部協商來進行選擇,具有很大的靈活性,方式與過程往往比一般的市場交易簡單直接,因而可以節約交易成本,提高企業的營運效益和盈利能力,增強企業的市場競爭能力[1]. ②關聯方交易的雙方盡管在法律上是平等的,但在事實上卻不平等。
13、在我國上市公司中,普遍存在著國家股和法人股等非流通股占主體地位,股權集中度過高,而社會公眾股等流通股比重偏小且過于分散等缺陷,從而削弱了中小股東對不公平關聯方交易進行監督制約的能力。
14、關聯方在利己動機的誘導下,往往濫用對公司的控股權,使關聯方交易違背了等價有償的商業條款,導致不公平、不公正的關聯方交易的發生,進而損害了公司及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合法權益。
15、 ③上市公司與其母公司、兄弟公司、子公司之間關聯交易涉及范圍廣、交易頻繁、復雜、交易金額大,這在以往上市公司公布的年度財務報告中得到了反映[2].如中科健(中國科健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銷售給關聯方產品共計129112萬元,占該公司年度銷售額的89.36%;向關聯方采購貨物金額為35488萬元,占年度購貨額的24.01%. 2、存在的幾個問題 2.1關聯方交易披露的要素《企業會計準則———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披露》中要求:在企業與關聯方發生交易的情況下,企業應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披露關聯方關系的性質,交易類型及其交易要素。
16、這些要素一般包括: ①交易的金額或相應比例;②未結算項目的金額或相應比例,在披露時要求記錄累計余額,不需要披露本期發生額;③定價政策(包括沒有金額或只有象征性金額的交易);④關聯方交易中的主要事項,如購貨、銷貨、應收應付款等,應當披露連續2年的比較資料。
17、如果2年的比較資料中有一年屬于重大交易,另一年屬于非重大交易,也應當分別關聯方和交易類型予以披露;⑤關聯方之間簽訂的交易協議或合同如涉及當期和以后各期的,應當在簽訂協議或合同的當期和以后各期披露協議或合同的主要內容、交易總額以及當期的交易數量及金額。
18、 2.2關聯方交易披露中存在的問題 由于不同上市公司對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的理解可能存在較大的差異性,因此在關聯方交易披露中掌握的尺度各有不同,致使在披露程度和披露質量上存在一定的差距,反映和暴露出一些問題,可以概括為以下幾點: ①關聯方交易協議定價的彈性很大,成為某些上市公司的“利潤蓄水池”。
19、從上市公司實際披露情況來看,不少上市公司對關聯交易定價的確定依據或未作說明,或說明的定價方式各式在經濟活動中,存在著各種各樣的關聯方關系,也經常發生多種多樣的關聯方交易。
20、在會計準則中列舉了十一種常見的關聯交易類型:(1)購買或銷售商品購買或銷售商品是關聯方交易最常見的交易事項。
21、例如,企業集團成員之間相互購買或銷售商品,從而形成關聯方交易。
22、這種交易由于將市場交易轉變為公司集團的內部交易,可以節約交易成本,減少交易過程中的不確定性,確保供給和需求,并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證產品的質量和標準化。
23、(2)購買或銷售商品以外的其他資產購買或銷售商品以外的其他資產,也是關聯交易的主要形式。
24、比如,母公司銷售給其子公司的設備或建筑物等。
25、(3)提供或接受勞務關聯方之間相互提供或接受勞務,也是關聯交易的主要形式。
26、例如:甲企業是乙企業的聯營企業,甲企業專門從事設備維修服務,乙企業的所有設備均由乙企業負責維修,乙企業每年支付設備維修費用20萬元。
27、作為企業外部的報表使用者來說,需要了解這種提供或接受勞務的定價標準,以及關聯方之間是否在正常的交易情況下進行。
28、(4)擔保擔保有很多形式,以貸款擔保為例,某企業生產經營中需要資金,往往會向銀行等金融機構申請貸款,銀行等金融機構為了保證所貸資金的安全,需要企業在貸款時由第三方提供擔保。
29、擔保是有風險的,一旦被擔保企業沒有按期履行還款協議,則擔保企業就成了還款的責任人。
30、(5)提供資金(貸款或股權投資)提供資金包括以現金或實物形式提供的貸款或股權投資。
31、例如:母公司利用集團內部的金融機構向子公司提供貸款,母公司向子公司投入資金、購入股份等等。
32、(6)租賃租賃通常包括經營租賃和融資租賃等。
33、關聯方之間的租賃合同也是主要的交易事項。
34、(7)代理代理主要是依據合同條款,一方可為另一方代理某些事務,如代理銷售貨物、或代理簽訂合同等。
35、(8)研究與開發項目的轉移在存在關聯方關系時,有時某一企業所研究與開發的項目會由于另一方的要求而放棄或轉移給其他企業。
36、例如:B公司是A公司的子公司,A公司要求B公司停止對某一新產品的研究與試制,并將B公司研究的現有成果轉給A公司最近購買的、研究和開發能力超過B公司的C公司繼續研制,從而形成關聯方交易。
37、(9)許可協議當存在關聯方關系時,關聯方之間可能達成某種協議,允許一方使用另一方的商標等,從而形成關聯方交易。
38、(10)債務結算代表企業或由企業代表另一方進行債務結算,這也是關聯方企業之間比較普遍存在的一種關聯交易形式,比如,母公司為子公司支付廣告費用,或者為子公司償還已逾期的長期借款等。
39、(11)關鍵管理人員薪酬支付給關鍵管理人員的薪酬也是一種主要的關聯交易形式。
40、因為企業關鍵管理人員之間構成了關聯方關系。
41、例如:企業支付給董事長、總經理等人員的薪酬,這屬于關聯交易,也應該適當的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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